关于2022年全市春季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2-17 15:06:05          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孙亚特 |          浏览量:15860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全市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1、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秩序,坚决制止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饭菜加热服务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和课后服务费外,严禁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见附件一)、教辅材料费外,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和课后服务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它任何费用。住宿费严格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并由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校服费根据同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校服管理的相关文件执行;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10元成本费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

各中小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学生完成课堂作业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无偿购买。中小学作业本费已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对县市区财政相对困难的地区可酌情收取,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格式由学校选择,数量和价格由当地教育、价格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盈利”原则和市发改委、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调整邵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邵市发改价费[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严格按照邵教发[2021]46号文件执行,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4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超过800元;各地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乡镇(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尤其对不足100 人的小规模学校,或者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无法保证教师正常课时费用的,要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保证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基本课时费用。要着力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由属地财政按实足额补贴。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省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制止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收费的行为,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2、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合理调整高中教育收费管理结构。

普通高中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 布的高中用书目录和经省发改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外,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课后服务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作业本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0元。住宿费严格按照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并由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标准严格按照邵教发[2021]46号文件执行,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5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超过1200元;普通高中伙食费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盈利”原则和市发改委、教育局印发的《关 于调整邵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邵市发改价费[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校服费根据同级发改、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校服管理的相关文件执行;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10元成本费用;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高一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

3、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中小学教材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2]106号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邵阳市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邵教通[2021] 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小学教辅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51号)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征订2021年秋季-2022年春教辅材料的通知》(邵教通[2021] 103 号)选用教辅材料,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收费,低于限额的按实收费。此次印发的教科书价格目录与《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1] 26号)印发的教科书目录相对应。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未经市发改委核定价格的中小学教材,不得在我市中小学校销售。此次核定下达的各版别教材价格,其它版别同类教材不得参照执行。与教材配套的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每张(片)不超过5元。

全市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收费及使用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51 号)、《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 目录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9] 550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文件已核定的价格执行。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确保教材用纸标准和印刷装订质量,保证学生课前书到。

二、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纪律

1、教育收费管理事关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意愿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

2、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教材、教辅须统一到当地新华书店征订,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等征订模式改革。各地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征订。

3、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校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校学生收费的各种学科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4、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5、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切实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6、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自愿投保的政策,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

7、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8、课后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

9、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10、各级各类学校所有的自愿收费项目应充分体现自愿原则,在听取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后,签订自愿征订单。自愿征订签名应以学生监护人为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未能及时签名的,学校应设法征求学生监护人意见和建议,并作备注。

11、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12、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各级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互相配合,认真负责地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制定与。上级规定相违背的教育收费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监督力度,及时接受和认真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情况反映,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我市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

附件:

1.邵阳市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表

2.邵阳市2022年春季高中学校收费标准表

3.邵阳市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科书价格表

4.邵阳市2022年春季高中学校教科书价格表

5.邵阳市2022年春季“一科一辅”价格表















责编:孙亚特

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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